在沈父与沈越鸡巴上分别烙:公狗与小狗在白素的鸡巴与骚穴上(1 / 4)

这日沈越欣喜万分,因为他的女友夜华,终于答应假期去他家看看了。

他的女友夜氏大小姐夜华,不只是他们A大的学霸,A大的校花。

同时,亦然是帝国大贵族夜氏的后人。

夜氏作为帝国古老大家族,依然保留着家奴制。

而夜华父亲一年前,因病去世。夜华作为夜氏新任家主,自是坐拥家奴无数。

夜家的家奴,基本全为俊美男子。而且传说,个个都是夜大小姐的禁娈。

沈越知道假若不算上那些人,只光算A大,自己亦然只是夜华第十任男友。

前九任要么死于意外,要么已被夜华收为家奴。

除此之外,夜还有数不尽的众多追求者。

沈越自己作为A大的校草,并没有女朋友。

他自己亦然长的帅气又是学霸。家境亦是不错。但向来洁身自好。从不沾花惹草。

以保处男之身,唯恐被夜华嫌弃。

因为夜华自己虽然拥有男宠无数。但决不允许任何非处男子靠近她半步。

她的情人,若是被查出:非处,失贞,或者沾花惹草与她人调情。敢给她搞绿帽。

那么此人隔日必将死于“意外事故”毕竟夜家不只是A国首富,其背后黑道势力更是不容小觑的。

但夜花纵然危险,却异常美艳。

不只让沈越痴心万分。众追求者亦然源源不绝。

沈越回到家后,欣喜若狂的将这个消息告诉父母时。

父母的反应让他困惑不解。

他们震撼地看到他手机中与女友的合照。双双流下眼泪。

沈越开始以为,是合照气到了父母

毕竟合照的内容是非常非主流的:他正深情跪拜她,亲吻她的脚。

但,这是现在流行的:SM。

不只他们,很多人都在玩。但这显然将他老古董的父母给惊到了。

于是,沈越连忙向父母解释。这种游戏“只有最信任的,可以交托一切的恋人”才会玩。是非常亲昵的玩笑。

然而这照片对于父母而言却如同洪水猛兽。

他们避开他,进屋关门。悄声商议些什么。

沈越尽力偷听,亦然只得只言片语,不明就理。

于此同时,屋内:

沈父:躲避了这么多年。大小姐果然还是怀疑到我们,找到我们了。

沈母:小姐她与家主大人生的好像呢。

沈父:放肆!前任家主已经过世。如今小姐已是夜家唯一的家主!

沈母:是啊,如今咱们的家主唯有小姐一人。主人他如今已不在了。

沈父:这一天,还是来了,咱们生来命贱,果然是逃不过。

沈母:嗯毕竟早在二十年前,就本应该被家主处死,如今苟活这些时日也算是赚到了。

沈父:既然被找到了,逃到天涯海角也没有用。只会受到更重的处罚。不如,明日小姐到来,咱们就认罪,任凭小姐处置咱们这两条贱命吧。

沈母:可是越儿怎么办?他并非家奴,他是无辜的!咱们应该告诉越儿真相!让越儿逃走。

沈父:你以为,逃奴一但被发现,还能再次逃出夜氏的手掌心吗?再说越儿怎么不是属于夜氏的家奴了?咱们当年可都是签了卖身契。生生世世效忠夜家。儿子自然也是属于夜家的私物。只不过是主人的狗罢了。

沈母无言以对。

在A国,部分大家族依然保留着家奴制的传统。

且家奴私有制度依然受法律保护。

毕竟家奴都是自愿卖身。签定了契约的。

所以与宠物一样,生死自然应全凭主人处置。命贱如狗。怎么可能会有资格也像普通人那样,享受到法律保护呢?

对于逃奴,不只家主有权利直接搜捕处置。

若是家主报警,警方自然也会帮助家主搜捕逃奴。

逃奴一但被主人知道下落。唯一正确的做法,便是乖乖自行请罪,任凭主人责罚完后再行处死。如此才能赎罪,并得到最轻松的死法。

若是逃奴被找到,还不知悔过,不知认罪。

那么,他们必将承受难以想像的残酷家法。甚至会比起自行认罪,死法更加凄惨百倍。

在A国,家奴多半从小被训诫。向来忠心。

极少有胆敢背主逃走的,下贱不懂规矩的逃奴。对于家奴而言,家主就是天,就是一切。

但是也有少数家奴并非生而为奴,因而保留人性。

例如沈越的父母,原本都是普通自由人。

沈父因为年轻时酷爱SM,又对家奴制度深感好奇。加上慕强心理。于是自己主动跪在夜家门口想要认主。

他当年跪了三天三夜,原本看不上他的夜家主。才看中他的忠诚与毅力,允他签定生死契,从此放弃人权,且其子嗣亦然世代皆为夜家私奴。

而沈母白素。原本亦然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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