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穿书啦(1 / 1)

?  苏宇在醒来的一天后就意识到自己穿越了。哦,准确来说,他穿书了,就这么莫名其妙的穿书。认真回忆了一下脑中的记忆,确认了一下自己的身份。苏宇确定自己是穿到了上辈子看过的一篇都市兵王小说里去了。在这篇都市兵王小说中,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背景板。这篇小说就是传统意义上的主角参军入伍,掉下悬崖,捡到秘籍,成为军中兵王,退役,在国外组建雇佣兵并成为雇佣兵之王,在军中大佬的委托下回到城市,与自己的冰山美女总裁,青梅竹马邻家小妹,火爆女警等等发生邂逅并顺手打脸一波人。其中时不时穿插进一些别国特工,异能者,龙组啊这类的剧情。最后成功打败幕后大Boss与诸位美女后宫过上幸福的生活。

边整理着脑中的杂乱的记忆边走到厕所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镜子 ,一张和以前一模一样的小白脸,苏宇默默在心中吐槽了一下。虽然挺突然的,苏宇还是很快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。自己上辈子就是个孤儿,不过他并不觉得自己有太多的不幸,无论是孤儿院里的阿姨,还是学校里的老师,他始终被人关心爱护着。再加上自己在电脑方面的天赋和心大的性格,他一直以来都觉得自己过得很不错。更何况,就算回去原来的世界,自己恐怕也已经死了。回忆着那刺耳的喇叭声和路人的尖叫声。希望那些个熊孩子以后不要随便在马路上玩耍打闹了,苏宇心中有些无奈的想。认真思考了一下整本书的内容,苏宇做出了一个决定,他要参军!一来是为了抱男主大腿,与其用一些乱七八糟的方法,不如直接去军中相遇,要知道军队可是培养兄弟情谊的最佳场所。这篇文的男主虽然花心风流了一些,但至少不像那些脚踏两只船的渣男,也不会不顾姑娘的意愿。不像一些别的小说中写的,美女在飞机上遭遇事件,兵王出手解决后,看到瑟瑟发抖的美女,决定用身体安慰她。对一个刚刚受过惊吓的女士作出这种举动,还美其名曰让她忘记这场事件,是为她好。哪怕心大如苏宇都不由得感到有些恶心。还有人家在国外做雇佣兵的时候,无论是组织的死亡预告,还是被雇佣兵誉为撒旦之类的称号,亦或者是在米国某个官网上挂上祖国国旗,做空掉某个小日子过得不错的国家的老牌企业的股票的这些事。中二是中二了点,但够酷呀。哪个男人年少轻狂时没有那么点中二的理想呢。苏宇对于这个男主是很有好感的,这样抱大腿也抱得很有技术含量。男主和自己住在一个城市里,正好同批入伍,应该会分配到一起,实在不行,就努力加入飞鹰大队,也就是男主在书中加入特种部队,凭借自己上辈子的电脑技术,苏宇觉得自己还是有很大把握的。二来,报效祖国,为国效力苏宇上辈子就有这个想法,可惜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去成,这个世界倒是给他实现梦想的机会了。

打开电脑,原主和自己的身份信息完全一模一样,大学学的也是计算机系,这让苏宇更加肯定,他冥冥之中有种感觉,原主就是他。这似乎是世界给他的补偿。在征兵网站填上自己的信息,苏宇伸了个懒腰,换了身衣服,拿上手机,走出了家门。不远处灯火通明,一条夜市街就开在不远处,苏宇揉了揉肚子,一头扎了进去,不过一刻钟左右,只见他左手拎着烤串,右手拿着炒饭,胳膊下还夹着一瓶汽水,嘴里叼着一根烤肠。他懒洋洋的走回了家,看着一路上灯红柳路的街道,人来人往的十字路口。欢迎来到这个世界,他默默对自己说到。